服务热线:0523--88212313

2024年北京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6月14日-24日

2024-06-07 17:45:11

一、报考人员范围

考试报名严格执行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居住地为北京地区的报考人员方可在北京报名参加考试。

二、考试设置

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设置“考全科”“免二科”和“增报专业”3 个级别,报考人员应根据报名条件正确选择相应级别报考。

考试设置•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4个科目。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 10 个专业类别,报考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

三、报名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参加全部 4 个科目考试(报名系统中选择“考全科”级别)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4 年。

2.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3 年。

3.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2 年。

4.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 年。

(二)参加 2 个科目考试(报名系统中选择“免二科”级别)

符合上述(一)所列报名条件,并于 2003 年 12 月 31 日前取得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 个科目:

1.受聘担任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20 年。

(三)参加 1 个科目考试(报名系统中选择“增报专业”级别)

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进行报考。

(四)报名条件说明

1.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

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

2.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或学位前后从事该项工作时间的总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 2024年 12 月 31 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工作年限。

四、考试安排和作答要求

(一)考试实行封闭 2 个小时管理,开考 5 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2 小时后方可交卷、离场。

(二)考生应考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 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三)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试卷封二的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和专用答题卡首页的作答须知,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区域内作答;其余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四)本次考试考场资源全市统筹安排,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五、报名相关事宜

(一)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

报考人员须确定本人符合报名条件,承诺填报的信息均真实、客观,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切勿委托他人或机构填写报名信息、代替本人作出书面(含电子文本)承诺。考试组织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开展核查,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 证 书 人 员 信 息 将 在 北 京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官 网“人事考试服务频道”-“成绩查询”栏目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不实填报、虚假承诺的人员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接受“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服务频道”(以下简称人事考试服务频道),进入“考试报名”栏目,点击本项考试报名链接进行报名。报名流程见附件 1。

2.提交报名信息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14 日至 6 月 24 日。注册信息原则上 24 小时内返回核查结果,建议报考人员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及学历、学位等信息维护,以免错过报名。为加强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 PDF 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

3.网上缴费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14 日至 6 月 27 日。完成报名提交并通过审核的人员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方为报名成功。报考人员报名成功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4.本项考试不设置补报名或补缴费环节,错过提交报名信息时段或缴费时段的,均视为放弃报名。

5.报考人员报名时如遇问题,可登录人事考试服务频道“服务指南”栏目,点击查看“问题解答”。

(三)准考证打印

已成功缴费的报考人员可于 2024 年 9 月 3 日至 9 月 8 日登录人事考试服务频道“打印准考证”栏目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四)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使用•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24 年版)。

六、考试成绩和证书管理

(一)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考全科”级别的人员须在连续 2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免二科”级别的人员须在 1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增报专业”级别的人员须在 1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

(二)考生可于 2024 年 12 月上旬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

七、收费标准和电子票据领取

(一)按照•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等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京发改„2021‟347 号)规定,本项考试客观题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 56 元,主观题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 65 元。

(二)考试收费票据采用电子票据,不再开具纸质票据,电子票据信息在本次考试结束 30 个工作日内以短信形式陆续推送至考生的报名注册手机。考生可登录北京市财政局官网,根据短信提示自行下载、打印电子票据。报考人员可登录人事考试服务频道“服务指南”栏目,点击“问题解答”查看“电子票据领取”相关事宜。

(三)本次考试结束 30 个工作日后,还未收到电子票据信息或者误删电子票据信息的考生,请将本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参加考试年度及考试名称发送至邮箱发送邮件后的 3 个工作日会有工作人员回复,并解决相关电子票据问题。

八、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一)报考人员应做到诚信参考,若有违反,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 31 号)处理。

(二)考生考试时应妥善保管自己的答卷,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通过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关闭